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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改革情况自评报告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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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是由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领导、共青团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和广西大学研究生会具体指导下的研究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全心全意服务同学,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指导,团结和引导全院研究生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服务祖国、服务人民,为培养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做出积极贡献;

(二)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学校、学院各部门与研究生之间的沟通与联系,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教学改革和民主管理,及时了解和反映广大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全院研究生的正当权益;

(三)倡导和组织研究生广泛开展学术交流、社会实践、文化娱乐、体育锻炼等多方面的活动,着力营造优良的学风和院风;

(四)加强本院研究生之间以及与其他院系研究生之间的交流,促进研究生与社会各界的相互了解与合作。  

  第四条 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以校纪校规为准绳。

  第五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取得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学籍并承认本会章程的在读研究生均为本会成员。全体会员一律平等,享有本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应承担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监督权,即对本会及本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三)知情权、提案权和建议权,即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知晓、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以及对学校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的权利;

  (四)参与权,即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的权利和享受本会提供的各项服务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二)坚持本会宗旨,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予的任务;

  (四)自觉抵制不良习气,共同维护本会声誉。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学院党委领导、学院团委和广西大学研究生会具体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和研究生会章程,独立开展工作。

  第十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现任研究生会主席团决定,并报院党委批准后,提前或推迟举行。大会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名额的分配由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根据组织设置、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研究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研究生会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讨论和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讨论、决定应当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在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对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二条 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须由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成员不超过三人,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设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主席团分工由主席团与指导部门共同协商产生,报院党委批准决定。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研究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组织召开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

  (三)制定和审议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的学年工作计划,主持日常工作;

  (四)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确定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机构设置,任免各工作部门的组成人员,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超过3人;

  (五)代表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参与学校的决策与管理。

  第十三条 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0人,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第四章 工作部门

  第十四条 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设秘书处、学术部、文体部、成长规划部、生活权益部、新媒体中心6个工作部门。

  第十五条 秘书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研究生会各类文件的收发与管理,起草有关文件通知;

  (二)负责研究生会各会议的会场准备、布置;

  (三)负责撰写每个会议和活动的工作总结汇编;

  (四)负责各类学术讲座的考勤工作;

  (五)积极配合学工组老师,完成研究生各类信息收集、统计;

  (六)在学院大型活动中协调各项工作;

  (七)负责学院研究生会值班工作安排及落实。

  第十六条 学术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助学院科研秘书规划和组织各种学术讲座;

  (二)负责调查收集研究生的学习需求,组织学习竞赛、学术交流会等各种学术活动;

  (三)负责协助老师收集整理学院研究生所获竞赛奖项及证书;

  (四)负责协助老师计算核对学业成绩;

  (五)负责完成学院和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十七条 文体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研究生的各项文艺活动,承办学院或学校研究生的各种文艺晚会和演出活动;

  (二)负责承办、组织研究生参加学院或学校各项体育活动。

  第十八条 成长规划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助主席团完成日常事务,严密配合各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二)负责定期发布实习、就业、学术写作等相关内容的文章推送,扩宽研究生就业信息获取渠道,提升研究生学术写作技能;

  (三)有针对性地开展问卷调查,对一年级同学学习满意度、二年级同学就业意向、三年级同学求职考博意向与在校满意度进行摸底记录,及时掌握不同年级研究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需求;

  (四)负责对接和组织举办研究生就业升学规划相关活动,为研究生就业升学提供线下交流机会与面对面指导,有效提高研究生就业率;

  (五)负责组织与跟进学院“四个一”活动,包括发布相关通知、审核策划、完成后期推文等。

  第十九条 生活权益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收集统计研究生假期离返校情况;

  (二)负责深入群众,了解同学们的日常需求并反映到学院,以期解决同学们的诉求;

  (三)负责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学院及老师安排的任务。

  第二十条 新媒体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学院研究生的各项活动宣传,紧密配合研究生会各部门所开展的活动;

  (二)利用海报、横幅、展板、学院电子滚动栏等做好活动、会议前期宣传工作;

  (三)负责活动照片拍摄、文稿撰写审核、学院公众号及新闻网站推送工作,及时报道学院研究生会学术动态、文体活动等,积极利用校园各种媒体及时反映学院研究生会的最新工作动态。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一条 基本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全心全意服务同学;

  (二)刻苦学习,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

  (三)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四)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选拔面向全院同学,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三条 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维度设置评价考核指标,定期对各级研究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评价及意见作为工作人员任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二十五条 对于同学满意、业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其开展学生工作的表现可作为推荐实习、就业和评优推优的重要参考。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所有。

  三、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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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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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产生工作是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考评小组分三个阶段进行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考评、推荐工作。

  第一阶段,确定主席团候选人基本条件。考评小组由学院指导老师和上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组成。考评小组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积极开展考评工作,确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条件,力求挑选出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工作能力强、具有较高威信的同学作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是:

  1. 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全日制研究生;

  2. 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遵纪守法;

  3. 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具有全心全意为服务广大学生的觉悟和能力;

  4. 能较好地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无课程不及格情况。

  第二阶段,推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经由班级推荐,从校、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

  第三阶段,确立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经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调查了解主席团候选人的相关情况,经学院团委全体会议讨论酝酿,报校研究生会、学院党委同意后,确定6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应经得起检验。

  六、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为保证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根据《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广西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及选举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选举细则:

  (一)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由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根据《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规定及考评小组推荐,确定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6名,提交大会投票选举,选出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3名。

  (三)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含)及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照姓氏笔画为序进行排列。

  (五)出席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因故未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赞成票或不投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弃权后不能再另选他人。

  (六)正式代表在选票上行使选举权利,对选票上的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的“选举意见”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的“选举意见”空格内画“×”;表示弃权的,在该候选人姓名下方的“选举意见”空格内“不做任何标记”。选票上选举人数等于或少于3名为有效选票,超过3名的为无效票。

  (七)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注意保持票面整洁,选票出现涂改、无符号标记、姓名辨认不清的情况视为无效。

  (八)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必须获得实到代表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方可当选。如果得票超过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以得票多少为序,取够应选名额为止。如果遇到应选名额的最后一位有两位以上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确定。

  (九)投票前,总监票人要认真准确清点到会正式代表人数并报大会秘书长,发票前由总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

  (十)投票次序: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各代表团代表。投票时听从选举工作主持人指挥,投票完毕请回到原位就坐。经工作人员验票,如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否则选举无效。

  (十一)计票完毕,由总计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并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全体代表公布产生的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七、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2023年6月27日下午,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在外国语学院求是厅召开,到场代表人数35人。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肖克宁老师、外国语学院团委书记陈星宇老师、外国语学院学工组柯威老师、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邱璐璐应邀出席本次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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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肖克宁老师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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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至右:柯威老师、肖克宁老师、陈星宇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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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现场)

  (一) 代表大会预备会议

  1. 宣读《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会议须知》

  2. 听取《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3. 听取《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 审议通过《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5. 审议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

  6. 审议通过《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7. 听取《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关于候选人的产生经过的说明》

  8. 介绍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

  9. 审议《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议程(草案)》

  10. 会议结束

  (二) 代表大会正式会议

  1. 第一阶段(大会开幕式)

  (1)全体起立,奏唱国歌

  (2)介绍领导及到场嘉宾

  (3)兄弟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代表致辞

  (4)广西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代表致辞

  (5)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肖克宁老师致辞

  2. 第二阶段

  (6)听取并审议《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7)听取《关于〈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的起草说明》

  (8)审议表决《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9)审议表决广西大学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名单

  (10)审议表决广西大学第二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名单

  (11)第二十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竞选演讲

  (12)选举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第二十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13)新任主席团成员宣读倡议书

  (14)全场起立,奏唱校歌

  (15)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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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第二十届主席团成员柯胜馨作报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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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与会代表填写选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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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学院领导与参会代表合影)

  附: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宣传报道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B_Lr4M1i41SekgsfjDpCrg

  八、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加快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为保证会议组织和召开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奠定我院研究生代表大会顺利召开的基础,特制定我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第一条 代表的基本条件

  (一) 在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注册的中国国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满足以下条件的,均可当选为大会代表:

  (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三)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院纪院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无不良记录。

  (四) 团结同学,能代表学院研究生的利益,积极收集学院研究生的意见并反馈研会,乐于服务同学,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五) 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良好,无挂科或作弊记录。

  (六) 会议期间能够保证全程参与研究生代表大会所有议程,并认真参与代表团分组讨论和选举工作。

  第二条 代表的基本权利

  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具有以下基本权利:

  审阅院研代会相关会议文件,了解参与院研代会的筹备工作,听取院研代会筹备工作报告,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表决。

  (一) 听取和讨论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会工作报告,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对学院的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及为院研究生会工作提出建议。

  (三) 选举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新一届主席团成员。

  (四) 对广西大学外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各职能机构及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 代表应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 代表的基本义务

  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具有以下基本义务: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章程》,维护广西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声誉和利益。

  (二) 全程参加院研代会相关会议,遵守和执行院研代会的决议,支持院研代会的相关工作。

  (三) 收集学院研究生对于院研究生会工作、对于学院研究生会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院研究生会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 不得损害集体和其他代表的合法权利。

  (五) 代表身份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 代表的名额与构成

  (一) 按照外国语学院各研究生班级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总人数1%的比例,对代表名额进行分配,选举代表构成班级代表团。

  (二) 各班级代表团中,院研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女性代表不少于25%;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

  第五条 代表推选办法

  (一) 院研究生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由各研究生班级自行组织开展。

  (二) 各选举单位在学院党委的领导、学院团委的领导下,按分配名额自主报名与酝酿提名。最终人选由学院团委和院研会组成的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组织考察产生。

  (三) 最终人选产生后,应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各研究生班级内部QQ群、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予以公示三天,以保障我院研究生广泛知晓和了解。

  九、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一)述职评议会应每学期召开一次,建议分别在研究生会任期中期和末期各召开一次。

  (二)述职评议会的述职主体为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所有工作机构负责人。

  (三)述职评议会应由以研究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为主体,院团委学生工作部门和院团委专职老师等共同组成的评议委员会对述职主体进行综合评价。

  (四)应从政治意识、服务能力、活动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对研究生会主席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如下:

  1. 政治意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

  2. 服务能力。明确自身职能定位,发挥联系学院和研究生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把让广大同学满意作为工作目标,服务研究生同学的实际需求,工作规范、成效显著。

  3. 活动质量。积极打造精品活动,服务学院建设发展,从问题意识和需求导向出发,举办高质量、高水准、受喜欢、广好评的品牌活动。

  4. 工作作风。坚持从研究生同学中来,到研究生同学中去,扎根同学,求真务实。

  (五)应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研究生会工作部门负责人进行综合评价,具体如下:

  1. 政治态度。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 道德品行。具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品行端正、乐于奉献,能够带头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 学习情况。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学有余力、学业优良,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4. 工作成效。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研究生会各项活动及会议,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及时反思工作内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5. 纪律作风。严格遵守《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与校规校纪,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研究生同学服务的宗旨,勤勉务实做事,营造平等氛围,摒弃庸俗习气。

  十、院团委指导研究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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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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