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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


外国语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暂行规定

(202394日 学院党委会会议通过)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全局,事关学院教师职业发展,事关学院学生成长成才。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发展作用,凝心聚力推动学院创新发展,现制定外国语学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暂行规定。

一、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责任

1、落实工作责任机制,全面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学院党委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是学院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担负学院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副书记、副院长担负分管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直接领导责任;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系主任是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二是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学院党委、党支部要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详细分解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到位;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与本单位工作同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同奖励惩罚;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学期要专题研究、具体部署和专题汇报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2、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全面强化政治监督。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引导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强化政治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院的贯彻执行,严把教学科研、管理服务、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关,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3、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深入推进思想建设。一是强化理论政策学习,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代会精神、学校党代会精神。二是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体系,发挥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的育人功能,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三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认真做好宣传媒体、教材遴选、课堂教学、讲座报告、学术论坛、社团活动、涉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识形态监管工作。

4、深入开展清廉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一是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学期要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活动,学院党委领导、支部书记带头上廉政党课。二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国法教育活动,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勤政廉政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组织开展廉洁专题教育活动和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教育和引导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学生廉洁求学,推动廉洁理念深入人心。

5、强化规章制度建设,规范党员干部履职尽责行为。一是完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工作机制,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经学院党委会集体决定制度。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贯穿于本单位业务工作全过程,在决定事关学院改革发展全局和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之前都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二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科学界定各级组织、各个岗位的具体职权,全面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三是组织开展违纪违法查处工作,严肃查处工作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6、推进党务院务公开,强化党员干部行为监督。一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进党务院务公开,设立党务院务公开栏,实施阳光管理,增强权力运行透明化。二是坚持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拓展群众参政议政渠道,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作用。三是强化干部任免、人才引进、职称评审、经费使用、物资采购、公务接待、学术诚信、新生招生、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奖助学金评定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监察工作。

7、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主动联系服务师生群众。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四风”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党员干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二是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师强化职业修养、规范职业行为、廉洁从教、教书育人;三是开展党员志愿服务、贫困生帮扶等活动;四是落实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倾听师生呼声,尽心尽力帮助师生排忧解难。

8、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奋力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

组织制定和实施调查研究工作方案,全面梳理调研情况,全面深入分析问题,认真研究对策措施,形成推动工作创新发展的思路办法和举措。对于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制定解决措施,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奋力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

、组织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与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增强领导干部担当责任意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到实处。

三、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问责制度

每年12月底,学院党委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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