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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


外国语学院开展党委委员主讲党课工作暂行规定

(202394日 学院党委会会议通过)

 

为深入推进学院师生理论政策学习工作,进一步提升学院师生理论政策学习效果,将理论政策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学院师生的素质与能力、推动事业发展的思路与举措,奋力推动学院创新发展,现特制定外国语学院开展党委委员主讲党课工作暂行规定。

一、听课的主要对象

1、领导干部;

2、党务干部;

3、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

4、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

5、相关师生群众。

二、讲课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3、党章党规党纪;

4、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

5、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6、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讲课的基本要求

1、党委委员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工作指南;

2、党委委员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承担、认真完成主讲党课任务;

3、党委委员要坚持精心备课原则,丰富党课内容,增强党课的时代性;

4、党委委员要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党课的针对性;

5、党委委员要坚持与时俱进原则,创新讲课形式,增强党课的生动性;

6、党委委员要注重总结讲课经验,提升讲课水平,增强党课的实效性。

四、排课的基本原则

1、讲课内容确定要坚持培训工作需要与党委委员自主选择相结合原则;

2、讲课时间安排要坚持培训工作需要与党委委员自主选择相结合原则;

3、讲课地点选择要坚持培训人员数量与培训场地条件许可相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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