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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党委


 

外国语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暂行规定

(202394日 学院党委会会议通过)

 

意识形态工作事关立德树人工作成败,事关社会团结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高度重视和全面做好本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为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现制定学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暂行规定。

一、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总体要求

各级领导班子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领导班子负责人要全面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教育、监管、处置并举,全面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引导师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1、各级领导班子都要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每学期要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意识形态工作近期情况,及时依纪依法处置意识形态事件;督导领导干部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做好宣传媒体、教材遴选、课堂教学、讲座报告、学术论坛、社团活动、涉外活动等方面的意识形态监管。

2、各级领导班子负责人都要认真履行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旗帜鲜明反对邪教,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3、各级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对本人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全面履行一岗双责,深入细致、及时做好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任务

1、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认真履行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旗帜鲜明反对邪教,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健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学院党员干部培训、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三是每学期专题研究部署学院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四是及时通报意识形态工作近期情况,及时依纪依法严肃处置意识形态事件;五是与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2、学院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院长抓好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督导工作,及时依纪依法处置意识形态事件,具体分管本科生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做好本科生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做好本科生出国出境留学的教育引导和本科生接受国外境外各类援助的监管工作;三是做好本科生各类讲座报告、社团活动、涉外活动、出版刊物、网络媒体等的意识形态监管工作;四是经常开展本科生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及时依纪依法处置本科生意识形态事件。

3、教学副院长: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具体分管教学人员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做好教学人员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做好教学人员出国出境留学教育引导和教学人员接受国外境外各类援助的监管工作;三是做好本科生的教材遴选、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留学和教学人员教改研究、教改论坛、教改会议、讲座报告、涉外活动、出版刊物、网络媒体等的意识形态监管工作;四是经常开展教学人员的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及时依纪依法处置教学人员的意识形态事件;五是做好外籍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每学期召开外籍教师专题教育座谈会。

4、科研副院长: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具体分管科研人员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做好科研人员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做好科研人员出国出境留学教育引导和科研人员接受国外境外各类援助的监管工作;三是做好科研人员科学研究、讲座报告、会议论坛、涉外活动、出版刊物、网络媒体等的意识形态监管工作;四是经常开展科研人员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及时依纪依法处置科研人员的意识形态事件。

5、研究生副院长: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具体分管研究生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做好研究生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做好研究生出国出境留学教育引导和研究生接受国外境外各类援助的监管工作;三是做好研究生教材遴选、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讲座报告、学术论坛、社团活动、涉外活动、出版刊物、网络媒体等的意识形态监管工作;四是经常开展研究生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及时依纪依法处置研究生意识形态事件。

6、行政副院长: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具体分管行政人员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做好行政人员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做好行政人员出国出境留学的教育引导和行政人员接受国外境外各类援助的监管工作;三是做好行政人员会议论坛、涉外活动、出版刊物、网络媒体的意识形态监管工作;四是做好意识形态渗透防范工作,严禁任何人校内传播宗教、发展教徒、组织宗教活动;五是经常开展行政人员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及时依纪依法处置教职工意识形态事件。

7、支部书记、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全面履行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宣传媒体、教材遴选、课堂教学、讲座报告、学术论坛、社团活动、涉外活动的意识形态监管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守好意识形态阵地。

三、组织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

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与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增强领导干部担当责任意识,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

四、执行意识形态工作的问责制度

每年12月底,学院党委将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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